### 问答形式改写

**问:蒋女士的丈夫张先生是如何在平安普惠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

**答:** 张先生在平安普惠北京分公司的业务员何某的帮助下,利用伪造的离婚协议等材料,成功办理了房产抵押贷款,贷款金额为190万元。蒋女士对此毫不知情。

**问:为什么蒋女士会被牵涉进这个贷款问题?**

**答:** 由于张先生将贷款用于赌博并输光,无法偿还贷款,平安普惠北京分公司起诉了张先生,并要求蒋女士还款。蒋女士被迫东拼西凑,还了约180万元,但仍有十多万元无力偿还。

**问: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答:** 法院在张先生缺席的情况下,判决张先生应向平安财险偿还代偿款项132736元,支付保险费3072.65元,并支付滞纳金。平安财险有权对张先生抵押的房产进行折价或拍卖。

**问:蒋女士是否有权不承担这笔债务?**

**答:** 根据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如果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蒋女士对贷款毫不知情,这笔债务可以被认定为张先生的个人债务。蒋女士并未在任何相关材料上签字,且贷款是基于伪造的离婚协议,因此她可能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

**问:平安普惠北京分公司在此事件中是否有责任?**

**答:** 平安普惠北京分公司在贷款过程中未能严格审核和尽调,尤其是在发现伪造的离婚协议后,仍为张先生办理了房产抵押贷款。这可能导致平安普惠北京分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问:蒋女士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 蒋女士可以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搜集新的证据,向法院申请再审。她需要证明自己对贷款毫不知情,且贷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以争取免除自己的债务责任。

**问:平安普惠北京分公司应如何回应此事?**

**答:** 平安普惠北京分公司应调查业务员何某的行为,确认贷款过程中的尽调和审核是否存在疏漏,并考虑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公司应提供张先生贷款时提交的所有相关材料,以澄清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