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实告知:保险合同的基础

如实告知原则是保险合同的一项重要原则,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或索赔时,必须向保险人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具体情况,不得故意隐瞒或虚构事实。

隐瞒或虚构事实的后果

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或者故意隐瞒或虚构事实,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即使合同未被解除,保险人也可以根据了解到的真实情况,按比例给付保险金。

告知的范围和内容

如实告知的范围和内容因具体险种而异,一般包括投保标的的情况、投保人的身份和情况、既往保险记录、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等。需要告知的内容具体由保险人通过保险单或投保须知等方式告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告知时间和方式

如实告知的时间一般为投保前或索赔时,方式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口头告知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向保险人告知相关信息。书面告知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通过填写投保单或其他书面文件的方式向保险人告知相关信息。

告知义务的免除

在特定情况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可能会被免除。例如,当保险人未使用询问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已书面告知但保险人未注意时,保险人不得以告知不实或未告知为由解除合同或拒赔。此外,对于一些特定险种,如强制保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能只需告知保险人最基本的信息即可。


保险的如实告知就是要求投保人在投保的时候把与保险相关的一切重要事项如实的告知保险经济人的这样一项保险的法律原则。而且投保人必须全面、真实、客观地陈述事实,不能隐瞒回答知或故意不回答,更不得编造虚假信息来欺骗保险经纪人。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依据是如实告知义务的法理,就因为投保人肯定比保险经纪人了解保险标的各种情况。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是投保人的一项法定义务,必须要这么做。

一般,保险经纪人应告知以下四项重要事实:1、足以使保险危险增加的相关事实;2、有关为特殊动机而投保的动机事实;3、保险特殊危险性质的事实;4、表明投保人在某方面不是很正常的事实。

投保人如果说故意隐瞒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那么保险公司对发生在合同解除前保险事故,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且不退还保险费。

因此大家在投保的时候千万不能够小看如实告知,否则最后受损的是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