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地点调整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衡阳市城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地点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办理地点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湘江北路126号)
单位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流程
1.单位拟归集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被归集员工身份证等资料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归集业务。2.单位需每月在规定时间内将归集清单、缴款凭证连同归集款项一同汇入公积金专户。3.单位逾期缴存公积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职工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流程
1.职工想归集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持身份证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开户手续。2.职工需每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将归集款项汇入公积金专户。3.职工逾期缴存公积金的,将影响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的办理。
公积金归集时间
公积金每月归集时间为当月1日至15日。逾期未归集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咨询电话
0734-8295017,0734-8295045
关于衡阳市城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地点调整的通知
城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归集业务,明晰管理职责,落实缴存单位属地化管理原则,现将衡阳市城区有关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及办理地点明确如下:
一、业务范围
1、单位建制建缴;
2、缴存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开户、汇缴和年度汇缴基数调整的核定;
3、住房公积金补缴、少缴、缓缴的受理、初审及申报工作等业务。
二、办理地点
1、凡坐落在雁峰区、石鼓区和珠晖区辖区内的单位,以上业务办理地点在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营业部(雁峰区蒸湘南路29号房地大厦B栋一楼,电话0734-8275025);
2、凡坐落在蒸湘区的单位,以上业务办理地点在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雁峰营业部(西二环路13号市政务中心二楼C区,电话0734-8969003)。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5日起执行。
以上业务办理地点变更给各缴存单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