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质安字〔2018〕2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8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8〕2号)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全省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在部分行业领域实施安责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风险防控、费率合理、理赔及时的原则,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在全省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局部开展安责险试点,探索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完善施工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形成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后逐步推开,加快提升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试点时间和试点项目。试点工作自2018年11月开始,至2019年12月底结束。由设区市住建部门组织确定具有代表性的一定区域范围、一定承建企业类型、一定类别的工程项目,作为安责险试点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投保人。试点项目宜为近期新开工工程,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每设区市原则上不少于3个,其中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不少于5个,填报《房屋市政施工安责险试点项目一览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