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额度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额度由各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自行确定,各地缴存额度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最低缴存额度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挂钩,具体比例由各地规定。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纳,一般由职工缴纳5%-12%,单位缴纳5%-12%。具体缴存比例各地区有所不同,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要求选择缴存比例。

缴存上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各地缴存上限不同。一般情况下,缴存上限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挂钩,超过缴存上限的部分不再缴纳。

缴存方式

住房公积金通常通过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缴存,职工个人不需要自行缴纳。单位每月从职工工资中扣除公积金缴存额,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同汇缴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因地区而异,一般情况下,职工可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付房租等。

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一般不得超过职工已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的总和。具体提取额度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实际提取用途和缴存情况等因素确定。

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对职工住房消费提供的一种支持性住房制度,具有保值增值、提取灵活、优惠贷款等特点,可以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负担,满足职工住房需求。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某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调入单位发放的本人当月工资总额。缴存基数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所在市、县(市)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另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比例由住房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住房委员会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这个比例一般为5%,或6%,或7%等等。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关系到解决职工的自住住房能力,缴存比例越高,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就越大,相应地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就越强。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受到单位经济承受能力的制约,不能一味地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要确定一个相对合理、可行的比例,并定期进行调整。拟订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一个政策性相当强的工作,应当由住房委员会行使此项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