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行动的目标

专项行动旨在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二、专项行动的范围

专项行动范围包括所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包括虚构医疗服务、重复收费、伪造单据票据等。

三、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

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参保人员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四、专项行动的方式

专项行动采取举报查办、定期检查、数据分析比对、跨区域联合执法的形式,对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

五、专项行动的期限

专项行动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持续至2023年12月31日。

六、相关部门的职责

医保、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合力。


西人社字〔2018〕159号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莱西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方案》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2月5日

莱西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方案

为落实省、青岛市人社、卫计、公安、药监等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要求,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的沈阳市两家定点医疗机构骗保事件为警示,举一反三,认清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严峻形势,营造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高压态势,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为主要检查对象,以住院和门诊服务、药店购药服务为主要检查内容,以部门联动检查为手段,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疗保障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净化医保工作环境,震慑医保违法犯罪,促进完善医保治理体系,实现源头防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检查不同等级、类型、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关于医保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通过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等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包括: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