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解读资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了解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还款方式等相关规定,帮助申请人顺利获得公积金贷款支持。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资阳市公积金贷款资格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另外,还需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住房购买合同或协议等材料。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的还款能力、抵押物价值、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因素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购买价款或评估价值的80%。对于首套房,可享受最高贷款额度;对于二套房,贷款额度有所限制。

还款方式

公积金贷款提供多种还款方式供申请人选择,包括等额本金、等额本息、组合还款等。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前期还款压力较大,但利息总额较低;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额固定,但利息总额较高;组合还款方式结合了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的优点,兼顾了还款金额和利息支出。

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为5-30年,申请人可根据自身还款能力选择合适的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越长,每月还款额越低,但利息总额也越高。贷款期限越短,每月还款额越高,但利息总额也越低。

审批流程

公积金贷款申请需经过受理、审核、审批、放款等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通知书,并按合同约定放款。

还款保障

为保障公积金贷款的安全,申请人需提供抵押物或第三方担保。抵押物通常为所购住房,第三方担保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抵押物或担保人的资信进行评估,以确保贷款风险可控。


一、制定依据和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申请条件、贷款额度、办理流程、办理要件等,便于具体操作,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国家标准,GB/T51267—2017)、《资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资市住金委发〔2019〕3号)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资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本《细则》共十章四十五条,主要规定了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对象和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贷款合作项目管理,贷款担保,贷款程序,贷款偿还,贷后管理,法律责任等。

二、主要政策解读

(一)申请贷款的购房范围

细则第三条规定:公积金贷款原则上应用于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在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建造的、并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普通自住住房,所购住房土地用途应为住宅用地。

1.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所购住房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房,可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2.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所购住房应是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的、并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普通自住住房,所购住房土地用途应为住宅用地。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以及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的各类公寓等,不能申请贷款。

3.职工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不能申请贷款。

(二)扩大贷款对象

细则第四条规定,连续逐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本市个人自愿缴存人员,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本市公积金贷款对象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和本市个人自愿缴存人员以及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取消了异地贷款职工需具有本市户籍等规定,享有与同本地贷款职工同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