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保险单概述

临时保险单是一种短期的保险合同,通常在承保人决定是否购买长期保险之前提供临时保障。这些保险单通常持续时间较短,通常为几周或几个月,并且提供有限的保障范围。临时保险单通常用于临时需求,例如旅行、特定活动或等待长期保险生效。

临时健康保险

临时健康保险单为没有其他健康保险覆盖的人们提供短期承保。它们在等待永久保险生效或在就业之间提供基本保障。临时健康保险单通常承保住院、医生就诊和处方药等费用。

临时汽车保险

临时汽车保险单适用于没有长期汽车保险覆盖的人们。它们通常用于在购买长期保单之前驾驶新车、租车或借来的车。临时汽车保险单通常承保事故责任、人身伤害保护和财产损失。

临时房主保险

临时房主保险单为在购买长期保单之前拥有新房的房主提供短期承保。它们通常承保火灾、盗窃和风灾等风险。临时房主保险单也可以为个人财产和责任提供保障。

临时人寿保险

临时人寿保险单为个人提供短期的死亡保障。它们通常用于覆盖特定活动(例如旅行或体育赛事)或在等待永久保单生效。临时人寿保险单提供一项死亡抚恤金,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去世,将支付给受益人。

临时商业保险

临时商业保险单为新业务或等待长期保单生效的业务提供短期承保。它们通常承保财产损失、责任和工伤赔偿。临时商业保险单可以帮助企业在建立长期保险覆盖之前保护其资产和运营。


临时保险单又称“临时保险书”,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签发之前,保险人发出的临时单证。暂保单的内容较为简单,仅表明投保人已经办理了保险手续,并等待保险人出立正式保险单。暂保单具有和正式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一般暂保单的有效期不长,通常不超过30天。当正式保险单出立后,暂保单就自动失效。如果保险人最后考虑不出立保险单时,也可以终止暂保单的效力,但必须提前通知投保人。

暂保单不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必经程序,使用暂保单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保险代理人在争取到业务时,还未向保险人办妥保险单手续之前,给被保险人的一种证明;

2、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接受投保后,还未获得总公司的批准之前,先出立的保障证明;

3、在恰订或续订保险合同时,订约双方还有一些条件需商讨,在没有完全谈妥之前,先由保险人出具给被保险人的一种保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