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重点内容

本方案重点围绕5个方面:一是深化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二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素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全基本药物制度,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公立医院改革

坚持公益性导向,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推进公立医院分类管理,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推动医疗健康产业发展

健全现代医疗健康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加强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发展医疗健康大数据产业,培育医疗健康新业态新模式,抢占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新高地。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目标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全面提升医药卫生服务质量,大幅度降低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健康陕西提供有力保障。

保障措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需要多项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衔接,强化监督管理,深化试点评估,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省委、省政府对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在今年3月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初步确定我省为国家第二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后,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分别作出批示,要求省卫生计生委、省医改办牵头方案的起草工作。3月23日,王莉霞副省长代表我省向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作了汇报。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按照国务院医改办“十个必答题”的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有关重大事项,明确我省综合医改的方向、目标和原则,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起草方案初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戴征社亲自主持起草工作,专程赴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汇报衔接有关事项。省医改办和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专门赴福建省三明市,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新农合整合、药品流通领域“两票制”、人事薪酬制度等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焦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考察。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职能处室也一直参与方案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4月20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定我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并原则通过。随即省医改办将方案报送国务院医改办审定。5月25日,常务副省长姚引良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6次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等有关事项,使得方案的方向更加明晰、内容更加充实、可操作性更强。

全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指出,我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推进健康陕西建设为引领,围绕一个目标(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两个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补短板、兜底线、强基层,加快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目标导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动积极性,提高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获得感),突出三项创新(体制创新着眼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机制创新着重破除逐利性、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创新着力提高公平效率),强化四个联动(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攻克五个难点(推行分级诊疗制度、理顺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药品招采方式、建立综合投入补偿机制、改革人事薪酬制度),统筹六大领域改革(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综合监管、支撑保障),全省同步实施、分阶段推进,加快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制度,为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医改新模式。工作任务有8个方面共30条,实施步骤分为启动实施、深化推进、完善提升3个阶段。方案还对2016-2017年的重点任务分工、2020年试点结束时所应完成的主要工作提出量化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