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在离婚前的所有财务,所有财产,所有债务都为夫妻双方共有的。无论是由哪一方提出离婚,债务都需要双方共同承担。除非女方提出离婚后,在附加协议条款当中,明确了房贷由男方承担,且男方已在协议上签字。双方不存在针对离婚后房贷偿还问题的异义才可以。

要承担债务,出非女方不要房子,就不承担,我想没有不要房子的吧,有儿有女,一个都不带走。留给男方,不承担债务。要带走小孩就要房子,那么就要承担债务。要是无儿,无女,就夫妻俩人,离婚要房子,就承担债务。出非找个富二代。房子不要,也不承担债务。:

这个看房子给哪一方,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那么婚后还贷部分女方是有一半的,如果房子给男方,女方则不需要还贷,还可主张婚姻期间还款的一半价值,如果房子给女方,则女方是需要还贷款的,还要补还男方房子的首付款、婚前还款、婚后还款的一半及房子升值价值的部分。

男方在离婚之前有房贷女方提出离婚是需要承担债务

夫妻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贷款,如果双方知情,或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虽然离婚了,因为这是在婚姻期间所产生的贷款,女方也有责任负责还贷的。

夫妻银行贷款离婚了女方要承担。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夫妻双方如果在银行贷款了,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需要承担的,因为这是夫妻双方进行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婚前债务属于婚前自己的债务没有偿还的。义务。


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了。如果是借钱一方自己用了,对方不知情,或者不认可,而且后期另一方也没有因为借钱这个事情从中得到好处或受益,那也不是共同债务,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债务。


诸如一方借款给其自己的亲威结婚用的债务、除了自己掏钱还格外借了一部分钱给老家人或者近亲属盖房或者买房子的债务、借钱用于开公司对方不同意事后也没有享受公司盈利的债务以及私自借款放高利贷形成欠款的债务等都属于个人债务。


而最常见的,也是最容易被法院认可的共同债务有:


1、一方在婚后借款用于购买共同所有的房屋的;


2、一方在婚前,双方或单方借款买房,如果最后房屋是按共同财产处理的,那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即便另一方不认可婚前的借款,法院也会认定婚前一方借款是共同债务;


3、一方不尽家庭义务,一直不向家里交钱,另一方为了子女教育或生活开支发生的借款;


4、或者为了还共同房贷借的款,也是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