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自2019年1月1日起,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下限为株洲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株洲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月缴存额上限是多少?

按照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缴存基数的12%,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缴存基数的12%。

调整后,职工月缴存额会变化吗?

根据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职工的月缴存额将相应调整。缴存基数提高后,月缴存额也会相应提高;缴存基数降低后,月缴存额也会相应降低。具体调整幅度视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而定。

单位缴存额会变化吗?

单位缴存额也根据职工缴存基数调整,缴存基数提高后,单位缴存额也会相应提高;缴存基数降低后,单位缴存额也会相应降低。单位月缴存额仍为职工月缴存额的1.2倍。

调整后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相关。调整缴存基数后,职工月缴存额发生变化,相应地也会影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具体贷款额度需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的为准。

如何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

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包括缴存基数、月缴存额、缴存余额等。


株金管委办〔2019〕16号

各缴存单位:

根据株洲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株洲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2019年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9234元,单位和职工单边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08元,合计月缴存额上限为4616元。各缴存单位不得超过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凡超过上限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特此通知。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