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高血压医保慢病管理试点方案

本试点面向青岛市参加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在册高血压患者。

本试点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试点内容包括疾病筛查、健康教育、健康监测、用药指导、随访管理等,重点围绕血压监测、规范用药、生活方式干预等方面开展。

慢病管理服务流程包括患者筛查、健康教育、制定个性化干预方案、定期随访、健康监测、评价反馈等环节。

试点经费由医保基金支付。对参加试点的每位患者,按照实际发生的管理服务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青岛市医保局统筹协调试点工作,青岛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督。参保单位、医疗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青岛市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委对试点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考核、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的重要依据。

试点结束后,青岛市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委进行效果评价,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一、试点意义

高血压、脑卒中是我国最常见心脑血管疾病之一,不仅给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巨大威胁,也严重消耗医疗资源和医保资源。我国“十二五”重大科技成果研究表明,同型半胱氨酸升高是心脑血管疾病,尤其是脑卒中发生的一个重要危险因子。高血压与高同型半胱氨酸同时存在,脑卒中风险将增加11.7倍。因此,按照临床指南对高血压患者进行精准分型,对H型高血压患者进行精准治疗和健康指导,降低血同型半胱氨酸水平,可有效降低脑卒中事件发生风险。

开展高血压医保慢病管理试点,是贯彻国家慢病防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医疗保险支持慢病管理的具体体现。整合医保和医疗卫生政策资源,发挥社会各方参与慢病防治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形成慢病防控工作合力,有利于降低慢病治疗干预成本,有利于提高慢病管理成效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效益。

二、试点任务和目标

(一)依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在临床指南和专家共识的基础上,对高血压患者进行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提高干预效果,降低脑卒中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