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中心于2018年7月2日起开展职工退休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附件:扬州住房公积金职工退休网上提取业务操作指南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日

附件:扬州住房公积金职工退休网上提取业务操作指南

为方便和规范退休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保证网上提取业务顺利开展,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办理渠道

1、职工可登录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退休网上提取业务。

2、职工可登陆江苏政务服务APP办理退休网上提取业务。

二、身份认证

为保证网上提取业务安全,职工办理网上提取业务需进行身份认证。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网厅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职工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并进行人脸识别操作,人脸识别通过后完成身份认证。

三、网上申请

职工完成身份认证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单位已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职工可以在网上申请。

四、资金支付

职工申请成功后,系统最迟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建行龙卡)。

五、注意事项

职工网上办理退休提取业务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可办理此业务;

2、职工已取得退休证;

3、单位已办理账户封存,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

4、职工已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建行龙卡);

5、网上申请办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9:00—4:30,非上述时段,请于下一工作日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