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强制险

交通强制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出于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考虑,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基础上,对所有机动车的所有人实施的一种强制保险制度。

保障范围

交通强制险只保障被保险人依法应该承担的机动车辆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经济损失,不包括被保险人自身的人员伤亡以及车辆损失。

保费计算

交通强制险保费根据机动车的种类、使用性质、排量、座位数等因素确定。不同的车型和使用性质保费不同,具体保费标准由保险公司按照保监会规定的基本费率浮动确定。

责任限额

交通强制险的赔偿责任限额由国家统一规定。对于人身伤亡赔偿,每人最高赔偿限额为121000元;对于财产损失赔偿,每车最高赔偿限额为20000元。

办理途径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柜台、代理人、官网等渠道办理交通强制险。办理时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等材料。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机动车所有人即承担保险责任。

常见问题

1.交通强制险和商业三责险有什么区别?

交通强制险赔偿责任仅限于对第三者,商业三责险保障范围更广,包括被保险人自身的人员伤亡以及车辆损失。

2.未按时缴纳交通强制险会有什么后果?

未按时缴纳交通强制险,机动车将被禁止上路行驶,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

3.交通强制险报案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报案时需要提交交通强制险保单、事故证明、伤情鉴定等材料。具体材料清单请咨询保险公司。

4.交通强制险理赔时需要注意什么?

理赔时需要注意及时报案、保存证据、配合保险公司调查。如对理赔结果有争议,可向保险公司或保监会投诉。


交通强制险

交通强制险就是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交通强制险条例介绍

实施时间:2008年2月1日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2006年7月1日之后,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张贴或携带交强险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

2006年7月1日起全国统一开始实行交强险了,它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一份机动车辆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