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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016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通知
调查范围
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在册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组织。
调查内容
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工资福利待遇、培训与发展、绩效考核和员工满意度等方面内容。
调查方式
采取统计调查、问卷调查和企业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数据保密
调查获取的企业数据将严格保密,仅用于研究和统计分析,不公开或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配合调查
请各企业积极配合本次薪酬调查工作,按时准确填写调查表或提供相关资料。对于不配合调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企业,将依法追究责任。
调查时间
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调查目的
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通过建立薪酬调查制度引导劳动力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有序流动;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为建立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是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业。调查样本由人社部重新抽取,企业数量与2015年基本持平。
调查对象分两类:一是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18个行业门类(89个大类)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二是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