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区别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都是为企业员工提供保障的险种,但两者在保障范围和责任主体上有所不同。

保障范围

雇主责任险主要保障因工作场所的事故或疾病导致员工受伤或死亡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团体意外险则保障因意外事故导致员工的伤亡。

责任主体

雇主责任险的责任主体是雇主,当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时,雇主应对员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团体意外险的责任主体是保险公司,在员工因意外事故受伤或死亡时,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员工或其受益人支付赔偿金。

保障期间

雇主责任险的保障期间与员工的工作时间有关,一般从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开始到离开工作场所结束。团体意外险的保障期间通常是24小时,无论员工是在工作中还是休息时间,都受到保障。

赔偿限额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限额一般较高,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设定。团体意外险的赔偿限额通常较低,但也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进行调整。

保费

雇主责任险的保费通常高于团体意外险,因为保障范围更广。团体意外险的保费相对较低,适合预算有限的企业。

适用企业


雇主责任险是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经济赔偿责任。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那么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有什么不同呢?

1、定义不同

雇主责任风险是指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主可以通过参加工伤保险和购买雇主责任保险转嫁雇主责任风险。这是两个类别的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寿保险序列,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中责任险序列。被保险人不同,团意险被保险人是员工而雇主责任险被保险人是公司。

2、保障范围不同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残疾、烧烫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雇主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雇员因发生下列情形而导致伤残或死亡,并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国内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