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板块)人才办、人社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驻连部省属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及时兑现市人才新政及其配套优惠政策,根据《关于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连发〔2017〕26号)、《连云港市人才安居办法》(连人才〔2018〕3号)和《关于支持本地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措施》(连人才〔2018〕8号)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度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职引进的在职高层次人才,或经过单位自主培养的晋升上一层次的在职本地人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报生活补贴:

(一)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对象;

(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四)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