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解除抵押办理地点
一、一般办理地点
车辆解除抵押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123456。
二、所需资料
不同情况办理车辆解除抵押需要携带不同的资料:
基本资料
银行所提供的资料、车辆登记书、委托书(委托客户自己本人去办理解除抵押业务的委托书)、行驶证、驾驶证、购车发票、车辆年检证、保险证、车主本人身份证1。
《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申请表》原件及抵押权人加盖公章、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2。
特殊情况资料
若涉及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还需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每车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抵押权人为单位且已注销的,需提供该单位的注销证明和抵押人已还款的证明3。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抵押权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等5。
三、特殊地区或特殊情况说明
在上海地区办理机动车解除抵押手续时,要遵循当地的规定,如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 - 17:00等相关要求6。
存在一些不得办理解除抵押登记的情况,例如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则不能办理解除抵押登记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