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总体政策概况

一般来说,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再次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时会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其目的在于在满足职工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同时,合理调控房地产市场等多方面需求1。

二、贷款首付比例相关政策

常见规定

通常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不过不同地区可能根据自身情况有所调整,例如成都市最新政策下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至30%1。

特殊情况

在重庆地区,若从未用过公积金贷款,满足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且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多子女职工家庭最高贷款成数也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提及首付比例,但通过贷款成数可以从侧面反映出首付情况2。

三、贷款利率相关政策

一般情况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如现在公积金的利率贷款5年以上是3.25%,1.1倍就是3.57%,虽然各城市可能存在一些不同的执行标准,但大致都是在这个框架内调整1。

四、贷款额度相关政策

地区示例 - 重庆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可贷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额度8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额度100万元;夫妻参贷的可贷额度为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的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且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2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60万元2。

其他地区

不同地区会根据自身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状况、房地产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贷款额度,有的地区规定公积金二套房贷的额度一般为职工购房总价的70% - 80%,具体额度由各地区政策规定,职工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请3。

五、申请条件相关政策

基本条件

职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年满18周岁3。

职工已拥有住房,并且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信用记录3。

职工所需的住房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并且已经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3。

职工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等3。

特殊要求 - 重庆地区

若是第一套房有公积金贷款,需要结清贷款,才能办理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2。

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夫妻参贷),参贷后的借款人配偶视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2。

在重庆,缴存职工家庭月负债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2。

六、其他相关政策规定

不受理情况

公积金中心一般不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部分地区对“三无”人员(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也不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 重庆示例

“认房”方面,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新购住房时,只认中心城区的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新购住房时,认定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套数;“认贷”方面,只将住房公积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纳入核查范围2。

置换贷款相关 - 重庆示例

缴存职工家庭除该套住房及购买该套住房使用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外,缴存职工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2。

川渝地区特色政策

在川渝地区存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政策,四川缴存职工在重庆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2。

灵活就业人员政策 - 重庆示例

选择重庆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产品,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存并获得贷款资格,符合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规定的,购买家庭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