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买房贷款年限规定
一、一般规定
公积金买房贷款年限通常与多种因素相关,一般来说,借贷人年纪与借贷期限之和不超越退休年纪后5年,即借贷人的借贷期限最长能够核算到借贷人70周岁,且最长贷款年限通常为30年,但不同地区存在差异7。
二、各地区规定
(一)苏州
新建普通住房: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1。
存量住房、自(翻)建住房: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1。
购买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15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5。
(二)宁波
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期内,可申请办理1次延长贷款期限。
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正常;借款人当前无逾期欠款且剩余贷款本金不少于1万元(含),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申请贷款期限延长的期数应为12(期)的整数倍。
延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核准时的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同时延长期限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30年且不超过土地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3。
(三)漳州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人离退休年限顺延5年,最长不得超过30年。
购买二手、拍卖、房改住房的,贷款期限与所购住房已使用年限相加之和不得超过30年4。
(四)海口
新建自住住房(含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二手自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不超过《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用地使用权终止期限。
建造自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 备注: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含商转公贷款及异地贷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