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基本规定
(一)一般情况
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其贷款额度计算为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余额乘以20倍再乘以缴存时间系数,最高不超过40万元3。
双职工家庭(非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情况)
首套房:最高额度为80万元。
二套房:最高额度为70万元1。
(二)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情况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成都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调整为90万元5。
二、影响贷款额度的其他因素
(一)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单职工家庭: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 = 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其中,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4。
两人及以上家庭: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 + 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时间系数规则同上4。
(二)其他综合因素
实际可贷额度还要根据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如双缴存人首套房最高额度80万元,单缴存人最高额度40万元等情况)、扣除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房屋价款、缴存人还贷收入比、缴存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即使通过公式计算出贷款额度,但最终要取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扣除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房屋价款、还贷收入比、信用状况等规定中的最低值作为实际贷款额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