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及要求

一、一般通用条件

缴存要求

一般需要有自己的公积金账号,并且在当地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或者一年以上。例如在广州,广州市户籍职工申请贷款时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广州市户籍职工另有规定1。

在南京,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贷款时须住房公积金开户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现役军官、士官转业到地方工作,转业时间与地方入职时间无月份间隔,部队服役时间视同缴存时间,可与现单位缴存时间合并计算,经认定为A、B、C、D、E类人才的,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

信用要求

贷款人信用状况需要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影响贷款偿还能力。例如在南京,存在呆账、止付、被强制执行等情况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近五年内,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含)以上的,申请贷款时近两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含)以上的,申请贷款时近两年内,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逾期(不含年费)累计达到6期(含)以上的都不符合贷款条件。另外,通过伪造、变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得公积金贷款未清退的,严重经济犯罪或对社会公共治安造成危害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且受惩处未执行完毕的,有债务纠纷尚未处理完毕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也不能申请贷款2。

偿还能力要求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月偿还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合法收入的50%等要求,以确保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各地区特殊要求

南京

贷款次数限制:借款人和配偶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第三次(含)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夫妻婚姻状态存续期间,对同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各计相同的公积金贷款次数;所购商品房因质量等原因退(换)房的,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至退房时已归还,且不超过贷款发放之日起一年的,不计公积金贷款次数。夫妻离异,如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约定房产归主借款人所有,且该笔贷款由主借款人归还,原配偶方结清剩余贷款中本人所占份额,视为原配偶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2。

首付款比例: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时间限制: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2。

广州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是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