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车管所办理解除车辆抵押
一、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34567。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234567。
特殊情况材料
如果车辆是属于抵押登记的,则应该提供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25。
如果是经由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定机动车解除抵押,则要提供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3567。
二、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解除抵押登记的申请表,如《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并加盖抵押权人公章)25。
共同申请
由机动车的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向登记地(成都)的车辆管理所提出解除抵押的申请,确认申请信息47。
提交材料并审核
向车管所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