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2024年12月3日起)

多子女家庭政策

多子女家庭(符合国家政策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均未成年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其中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后为144万元,二套房上浮后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离异、再婚家庭的子女个数计入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使用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至少两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离异、再婚家庭需同时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材料等可证明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1。

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在贷款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即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但家庭名下已有三套住房或在公积金系统中有过两次贷款记录的,再次购买住房时,其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前期已经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不能享受该政策,《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时间节点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已经受理,并已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进行资格审核登记的,仍然按原贷款政策执行。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1。

二、广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2024年11月26日起)

一般情况

一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额度调整至8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60万元。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将无房租赁提取额度由1400元/人/月提高至2000元/人/月。

二孩及以上家庭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40%。政策调整后,结合上浮机制,“一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达112万元和224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无房租赁提取额度最高达5600元/月。

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2。

三、宁波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2024年)

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再上浮20%。可贷额度 = 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20倍。其中,缴存账户余额是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包括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日前(含当月)近六个月内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资金),不包括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其他资金、最近一年内一次性补缴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可贷额度计算不足25万元的,保底贷款额度按25万元/户计算,保底贷款额度需要满足本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测算的要求3。

四、临沂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2024年11月20日 - 2025年1月31日)

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额度调整

单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

上浮政策

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上浮30万元,即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限100万元,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限130万元。

在我市购买高品质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上浮20万元,即单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限9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限120万元。

上述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