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开始还款的时间
一、一般情况
一般是在银行审批通过放贷之后的次月开始还贷。即使房屋没有实际交付,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通常也不影响对银行还贷1。
二、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
固定日期约定: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人和银行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固定的还款日期,之后就按照这个日期进行还款。例如,约定每月的5号、15号或者20号等为还款日期,这个日期会在贷款合同里标明,以后每月还月供的时候就按照约定日期还款。如果过了约定还款日期还没还上月供,就会产生逾期情况被银行上报征信3。
根据放款时间确定:银行在放款之后开始计息,并告知借款人还款时间。首次还款结束后,次日即开始第二个还款月,之后的还款日按照期限起始日在每月对应的日期来确定;如果当月没有对应日的话,就按照当月最后一天来作为还款日3。
三、不同银行的规定差异
不同银行对于房贷还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有些银行倾向于将还款日设定在月初,以便更早地回收资金;而有些银行可能更多地考虑借款人的资金流动性,将还款日设定在月中或月末4。
例如建行还款日是每个月的15号左右,邮政银行的还款日在每个月的20号左右,招商银行的还款人则需在每个月15号之前还款,但这只是大致情况,具体还需依据各自签订的贷款合同2。
四、特殊的还款起始情况
住房贷款首次还款日期:一般为贷款日加一个月的时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