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批贷款买房的人相关情况
漳州的早期贷款买房情况
在福建省漳州市,1980年建设银行漳州分行为漳州市政府原统建办发放全国银行业第一笔商品房贷款,这是我国银行信贷业务首次进入房地产领域。王炳艺是该笔商品房贷款的亲历者,当时漳州市政府在市区划出一个地块,这笔贷款用于开发漳州市区延安北新村的商品房建设,金额为600万元贷款指标,项目建成后第二年就收回贷款,在市场和民众中反响很好,当地政府也对当年贷款的成功发放点赞,并且该事件被写进建行行史12。
深圳早期房贷相关情况
1981年,深圳出现了房贷相关情况。香港开发商妙丽来到深圳开发了中国的第一个商品房东湖丽苑,外销房东湖丽苑面对的客户是香港人,合作银行是香港的南洋银行。当时深圳南海石油集团有很多北京上海的知识分子,公司附近都是荒地,为了留住人才,在购房政策是“三三制”(职工出30%,单位出30%,集团公司出40%)且职工自己要拿出一万块(在当时不是小数目)的情况下,领导找建行寻求帮助,建行领导批准了这个业务。这也是中资银行此前未曾有过的先例,当时确定利率等只能参考固定资产基建投资利率并适当提高以确保不亏本,并且产生了利息递减的等额本息、利息递增的等额本金两种方式。从深圳开始,四大行后来都设立过住房信贷部,但当时老百姓不愿意借钱买房,房贷业务对银行来说单子小且费力,像是个摆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