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贷款的房子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一、新房有贷款时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确定开发商已进行初始登记
这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3。
领取测绘图(表)
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前往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领取,有的也可直接向开发商领取5。
领取相关文件
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领齐。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具体如下:
盖章的申请表;
购房合同;
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等3。
缴纳相关税费
例如需要缴纳契税等税费,税金缴纳完毕开具完税证明4。
按房管局通知时间领取房产证
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同时,办理的房产证会盖有“房地产他项应享受的利益专用章”,因为房屋处于抵押状态下有银行的权益涉及其中2。
办理房产证抵押登记
向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抵押登记手续,将房产证抵押给贷款银行,这是在有贷款情况下保障银行权益的必要步骤4。
二、二手房有贷款时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购房者与卖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这是二手房交易的基础合同,明确双方的买卖意向和交易条款等内容1。
购房者、卖房者、委托的律师事务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该合同主要保障转按揭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涉及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1。
购房者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的价格与评估的价格取较低值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这是购房者在二手房交易中的部分付款义务,支付首付款以推动交易进程1。
取得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这是为了确保卖方能够顺利提前还清原贷款,以便进行后续的房产过户等手续1。
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购房者准备好相关文件并依据自身资信情况向银行申请贷款,经过律师和银行的审核流程1。
银行复审通过后将房款给卖房者,向卖方的银行转账
银行审核通过后,将款项转给卖房者,完成资金的转移支付,卖房者可以收到除首付款之外的剩余房款1。
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起办理过户、并且向买方的贷款银行抵押
卖房者先解除与原银行的贷款关系,然后和买方一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同时将房产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1。
购房者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完成最后的首付款支付,至此二手房交易中涉及贷款和房产证办理的流程基本完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