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对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要求与条件

企业基本情况方面

企业至少成立三年2。

近半年开票额不少于150万2。

有固定经营的场所,财务状况良好2。

满足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2。

贷款相关要素方面

额度与期限:信用贷款额度一般为10 - 100万;贷款期限一般为1 - 3年2。

申请资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简介或组织文件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主要人员及拥有15%以上股份的股东身份证护照等、厂房等经营场地的房地产权证或相关证明、企业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和近六个月的银行对账单、财务证明(如企业增值税专业发票汇总表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卡)以及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2。

申请程序:

中小企业提出贷款申请,需提供经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近期财务报表等材料2。

贷款机构进行资信审查、贷款审核2。

贷款企业与贷款机构双方签订合同2。

贷款机构发放贷款2。

二、银行对中小企业抵押贷款要求

企业相关条件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体工商户可申请2。

企业有盈利即可操作,不限定盈利大小2。

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连续经营1年以上2。

企业抵押贷款的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或适当上浮2。

三、特定地区(如云南)对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

支持范围

支持对象:经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包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2024年新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对认定日期后获得的新增贷款给予贴息3。

支持条件:

贴息时间:2024年第一批贴息贷款的发放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 2024年6月30日,贴息期间为贷款实际发放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前期批次获得过贴息的续报贷款,累计贴息期限不能超过一年,贴息满一年的贷款本轮不再报送3。

贴息标准:每笔贷款按实际贷款金额的2%给予一年期贴息资金补助,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金额 = 本金金额贴息天数2%/360,若一笔贷款存在多次放款或还款的,分段计算贴息金额3。

不予支持情形:2023年以来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纳税信用等级D级或有违法涉税行为的,以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项目不予支持3。

其他要求:2024年发放的贷款截至2024年6月30日贴息金额不足10000元的,累计至后续第二批报送。2024年新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对认定日期后获得的新增贷款,后续第二批报送。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或省级其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补助3。

组织程序

审核报送:7月16日前,各金融机构省级分行或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总行汇总本机构贴息材料,审核无误后统一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提交方式为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加盖公章的贴息资金情况报告、《云南省2024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承诺书、放款凭证、结息凭证、经企业签章的确认书(2023年度批次已提供过的可不再提供)等附件。如企业存在名称变更,与附件1名单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

贴息终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收到贴息材料后,重点对贷款主体是否符合名单制管理要求、贷款发放是否在规定时限范围内、贴息资金计算是否准确无误等内容进行审核,并根据终审结果提出贴息资金拟安排方案3。

资金下达:按照免申即享的原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时将终审确定的贴息资金拟安排方案提供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方案将贴息资金按企业归属地拨付到各州(市)财政局,各州(市)直接将贴息资金拨付相关企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