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贷款的基本政策

(一)申请对象

大学生创新创业贷款的对象为各高校学生(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2。

(二)全国通用的基本政策

1. 企业注册登记方面

简化程序: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对限制性、专项性经营项目,允许边申请边补办专项审批手续。在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特区申请设立个私企业的,除涉及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外,试行承诺登记制3。

减免费用: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补照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对参加个私协会的,免收其1年会员费。高校毕业生申办高新技术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如资金确有困难,允许分期到位;申请的名称可以高新技术、新技术、高科技作为行业予以核准3。

2. 金融贷款方面

优先支持与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时,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联合担保。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23。

简化手续: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23。

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量上浮3。

3. 税收缴纳方面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3。

4. 企业运营方面

员工聘请和培训优惠: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相关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3。

人事档案管理免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3。

社会保险参保优惠: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对于历届的大学生,实行免一减二缓三的政策,即: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减50%,第三年收30%。应届大学生可以免费办理营业执照,免收管理费3。

二、各地的不同政策

北京崇文区:创业者可以得到最高50万元的贷款,且由区财政进行贴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