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款应计入的会计科目

(一)偿还短期贷款

会计分录:当偿还期限为一年及以内的短期贷款时,借记“短期借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1。例如,企业偿还之前借入的短期贷款10万元,会计分录为:借:短期借款10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

(二)偿还长期贷款

一次性还本付息:对于偿还期限超过一年且为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会计分录为借记“长期借款 - 本金”“长期借款 - 应计利息”,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例如,企业长期借款本金50万元,应计利息5万元,偿还时会计分录为:借:长期借款 - 本金500,000,长期借款 - 应计利息50,000;贷:银行存款550,000。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如果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偿还本金时借记“长期借款 - 本金”,贷记“银行存款”;支付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 - 利息支出”(已计提未支付时为“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三)特殊情况

利息的处理

短期贷款利息:如果短期贷款利息是按月支付或者金额不大,根据会计重要性原则,在实际支付或者收到银行利息通知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借记“财务费用 - 利息支出”,贷记“银行存款”;若利息是按季支付或者到期随本金归还且金额较大,为正确计算各期损益,应按预提法按月计提,计入“财务费用”科目1。

长期贷款利息

购建固定资产相关:在购建固定资产时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 - 利息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5。

其他用途: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贷款利息,或虽为长期负债但未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贷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 - 利息支出”,贷记“银行存款”1。

投资相关:投资发生的贷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 - 利息支出”,贷记“银行存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