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条件

缴存要求

需按照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定时长。例如有的地区要求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还有的地区要求12个月以上234。

民事行为能力

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履行贷款相关的权利和义务235。

收入与偿债能力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这意味着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每月的还款金额,且没有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未偿还债务,像大量其他未偿还的高风险债务等可能会影响偿还能力的情况要避免235。

信用状况

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良好的信用是获得公积金贷款批准的重要因素,因为这反映了借款人的还款可信度和财务纪律性234。

二、住房相关条件

购房目的

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例如购买的住房需为本市普通自住住房(部分地区要求),并且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4。

具体购房情况

购买商品房时,销售楼盘已与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购买二手房时,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购买公有住房的,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且全部房价款已付清;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属国有土地性质且取得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建、修住房文件4。

对于购买自住住房的情况,不同地区对住房套数和公积金贷款结清情况有规定。如有的地区规定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有的地区要求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家庭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和公转商贷款24。

若为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家庭直系亲属合力贷款等特殊情况,也有相关规定。例如在淄博地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以及其他参与合力贷款的人员)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并且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3。

三、担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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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符合规定(如《民法典》规定)并经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可以是抵押物、质押物或者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等。例如有的地区要求有州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并提供担保[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