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贷款所需材料
基本身份材料
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1
收入与资金相关材料
基本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1
购房资格相关材料
《购房资格查验证明》、《住房情况证明》1
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结婚证(已婚者提供)1
二、公积金贷款(以肇庆为例,购买二手房)所需材料
基本表格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现场填写原件3份)2
婚姻状况材料
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件或材料(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2
住房情况材料
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在公积金缴存地和地开具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收取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自出具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2
购房合同材料
《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
税务凭证材料
契税完税凭证(三个月内有效,过期不受理贷款申请,出示原件,复印件2份)2
产权证书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出示新证原件,提供新证和旧证复印件各两份)2
特殊授权材料
《暂停支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原件2份)2
异地缴存材料(针对异地缴存人)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个人近期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明细清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不过异地缴存人通过亮码可办业务时,可无需提供这两项材料2
子女证明材料(有子女家庭)
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或载明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合法收养文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2
特殊情况材料(如涉及)
人民法院出具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认定2
三、一般住房贷款(包含部分通用情况)所需材料
购房相关材料
借款人与售房商签订的购房意向书、30%以上购房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3
身份与婚姻材料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和其它必要的证件3
房产抵押相关材料(如有共有人)
房产共有人愿意抵押房产的证明3
其他银行要求材料
贷款银行认为必须提交的其它资料3
四、二手房贷款(一般情况)所需材料(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需提供)
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往来通行证、护照等有效证件4
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4
收入证明材料
原则上以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月收入认定标准。如果申请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实际月收入高于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4
征信报告材料
近30天内的征信报告4
购房合同与首付材料
已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或收条4
资金托管材料(如有)
办理资金托管的,需提供《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协议书》及《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4
卖方相关材料
卖方的《不动产权证书》、卖方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卖方本人收款账户(本地银行一类银行账户)4
贷款承诺材料
现场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承诺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按月冲还贷协议》4
共有人相关材料(如有产权共有人)
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均需提供上述材料,并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产权份额承诺书》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