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房产证抵押贷款的办理流程

一、贷款人需具备的条件

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

其他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满足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3。

二、用于抵押的房屋需符合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用来抵押的房产的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1。

三、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

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本;

借款人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

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

银行流水对账单;

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贷款担保证明资料(贷款担保可采用权利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质押物范围包括借款人或第三人由工商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等;采用房产抵押担保的,抵押的房产应为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名下的自由产权且未做其他质押的住房,并办理全额财产保险;采用第三方保证方式的,应提供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保证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等);

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3。

四、贷款金额、年限及利率

贷款金额:房产抵押消费贷款起点金为5000元,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不同银行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及所提供的担保情况确定具体贷款额度,如有的银行贷款额度最低为2000元,最高为50万元13。

贷款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可到十年14。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商业贷款利率执行,有利随本清,按月还本付息等方式14。

五、办理贷款的流程

(一)办理现房抵押贷款

房产价值评估:借款人要找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提交资料与签订合同:夫妻双方到场提交上述资料并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还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银行审核: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

偿还贷款与解除抵押: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偿还贷款并取消房产抵押拿回房产证14。

(二)办理期房抵押

提交资料:借款人凭购房预售合同、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

银行审核与放款: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

偿还贷款与取回房产证:房产证下来后给银行,借款人偿还后到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并取回房产证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