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商品房贷款利率调整相关情况

(一)中国银行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示例

调整范围与规则

对于2024年10月25日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若房贷所在城市无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或加点政策下限不高于 -30BP,则LPR加点幅度高于 -30BP的,将其LPR加点幅度调整至 -30BP;LPR加点幅度不高于 -30BP的,将不调整。若房贷所在城市有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且加点政策下限高于 -30BP,则LPR加点幅度高于加点政策下限的,将其LPR加点幅度调整至加点政策下限;LPR加点幅度不高于加点政策下限的,将不调整。人行基准利率贷款和固定利率贷款须客户先申请转换为LPR浮动利率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差值,再按前述规则调整,未申请转换的不参与调整1。

调整执行方式

对于调整范围内的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无需申请,银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对于调整范围内的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需登录银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贷款调整为LPR浮动利率贷款。2024年10月24日(含当日)之前转换完成的,将于2024年10月25日一并批量调整;2024年10月25日(含当日)之后转换完成的,银行将在转换完成的次日进行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1。

查询与异议处理

2024年10月26日起,客户可登录银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并查询该笔房贷的调整记录。同时,银行也将在批量调整完成后,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如客户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请在利率调整后联系贷款经办行1。

(二)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情况

调整内容

从2024年5月18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调整后,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2。

执行方式

对于2024年5月18日后受理(含已受理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对于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年的,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

(三)福州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情况

调整内容与原因

从2024年12月4日开始,福州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3.1%,这是银行根据风险定价原则上调房贷利率,并非政策收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