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银行住房贷款利率相关情况

(一)存量房贷款利率调整情况

调整原则: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存量调整工作,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便捷性需求3。

调整范围:

已发放的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 -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

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3。

调整规则:

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利率高于LPR - 30BP的首套房贷和其他地区利率高于LPR - 30BP的全部存量房贷统一调整至LPR - 30BP。

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二套房贷利率高于相应政策下限的统一调整至当地相应政策下限。

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需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 - 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3。

调整方式:

以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客户无需申请,银行将统一批量调整。

存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贷款,客户需线上或线下向银行申请调整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

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的二套住房贷款,如符合二套转首套房贷条件的,客户可线上或线下向银行申请二套转首套,经银行审核符合条件后转成首套房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3。

(二)一般住房贷款利率情况

短期(一年之内):年利率为4.35%。

中期(一年到5年之内):年利率为4.75%。

长期(5年以上):年利率为4.9%。

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年利率为2.75%。

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