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贷款利息计算公式相关

一、贷款总额一次性贷出且利率固定的情况

如果贷款总额一次性贷出且利率固定,按正常复利计算公式计算。不过文档未明确给出这种情况下专门针对建设贷款利息的特殊公式,一般复利公式为

𝐹

=

𝑃

(

1

+

𝑟

)

𝑛

F=P(1+r)

n

,其中

𝐹

F为本利和,

𝑃

P为初始本金,

𝑟

r为年利率,

𝑛

n为计息期数。这种情况下利息

𝐼

=

𝐹

𝑃

I=F−P。但在建设贷款中如果明确是这种一次性贷出且利率固定的情况,可能也会有符合行业习惯的计算方式,不过根据现有搜索结果未找到进一步特殊说明1。

二、贷款总额分年均衡(按比例)发放且利率固定的情况

当总贷款分年均衡发放时,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可按当年借款在年中支用考虑,即当年贷款按半年计息,上年贷款按全年计息。设

𝑃

𝑗

1

Pj−1为建设期第

(

𝑗

1

)

(j−1)年末贷款累计金额与利息累计金额之和。虽然没有明确给出一个完整的最终简化公式,但按照这种计息思路可以逐步计算每年的利息,然后汇总得到建设期总利息。例如,假设第

1

1年贷款金额为

𝐴

A,年利率为

𝑟

r,则第

1

1年利息

𝐼

1

=

𝐴

2

×

𝑟

I

1

=

2

A

×r;第

2

2年年初本金变为

𝐴

+

𝐼

1

A+I

1

,第

2

2年贷款金额为

𝐵

B,则第

2

2年利息

𝐼

2

=

(

𝐴

+

𝐼

1

+

𝐵

2

)

×

𝑟

I

2

=(A+I

1

+

2

B

)×r,以此类推计算后续年份利息,最后把各年利息相加得到建设期总利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