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贷款利息计算公式相关
一、贷款总额一次性贷出且利率固定的情况
如果贷款总额一次性贷出且利率固定,按正常复利计算公式计算。不过文档未明确给出这种情况下专门针对建设贷款利息的特殊公式,一般复利公式为
𝐹
=
𝑃
(
1
+
𝑟
)
𝑛
F=P(1+r)
n
,其中
𝐹
F为本利和,
𝑃
P为初始本金,
𝑟
r为年利率,
𝑛
n为计息期数。这种情况下利息
𝐼
=
𝐹
−
𝑃
I=F−P。但在建设贷款中如果明确是这种一次性贷出且利率固定的情况,可能也会有符合行业习惯的计算方式,不过根据现有搜索结果未找到进一步特殊说明1。
二、贷款总额分年均衡(按比例)发放且利率固定的情况
当总贷款分年均衡发放时,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可按当年借款在年中支用考虑,即当年贷款按半年计息,上年贷款按全年计息。设
𝑃
𝑗
−
1
Pj−1为建设期第
(
𝑗
−
1
)
(j−1)年末贷款累计金额与利息累计金额之和。虽然没有明确给出一个完整的最终简化公式,但按照这种计息思路可以逐步计算每年的利息,然后汇总得到建设期总利息。例如,假设第
1
1年贷款金额为
𝐴
A,年利率为
𝑟
r,则第
1
1年利息
𝐼
1
=
𝐴
2
×
𝑟
I
1
=
2
A
×r;第
2
2年年初本金变为
𝐴
+
𝐼
1
A+I
1
,第
2
2年贷款金额为
𝐵
B,则第
2
2年利息
𝐼
2
=
(
𝐴
+
𝐼
1
+
𝐵
2
)
×
𝑟
I
2
=(A+I
1
+
2
B
)×r,以此类推计算后续年份利息,最后把各年利息相加得到建设期总利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