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进行专项附加扣除1。

二、扣除标准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1345。

三、扣除主体

经夫妻双方约定

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且均为首套住房贷款

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134。

四、特殊情况处理

婚前一方已享受扣除,婚后情况

如果妻子婚前有首套住房贷款,并已经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婚后夫妻二人又买了一套新房,丈夫婚前没有买过房子,这套新房也是按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均不能再就其它住房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若妻子未就婚前已购住房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且丈夫也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丈夫可以就其婚后新购住房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3。

首套房贷款还清后购买第二套房屋

如纳税人购买的第一套房没有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如纳税人购买的第一套房已经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哪怕只享受了一个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也不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3。

组合贷款情况

一套采用组合贷款方式购买的住房,如公积金中心或者商业银行其中之一,是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发放的贷款,则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3。

父母与子女共同购房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买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的住房,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如主贷款人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3。

父母为子女买房

若房屋产权证明登记为子女,贷款合同的贷款人为父母,这种情况不符合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的规定,父母和子女均不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3。

五、填报信息及留存资料

填报信息

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3。

留存备查资料

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3。

六、与住房租金扣除关系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不可以同时享受。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