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基本条件
在天津市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缴存条件:职工需在天津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2。
住房情况: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名下没有住房2。
租房用途:租赁住房需用于自住,并已支付相应房租1。
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流程
开具租房发票提取流程
自行成交:与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处开具租房发票,需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等1。
单位提取流程
提交资料:需要提取公积金租房的职工,在开具发票后,将租房发票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相关表格1。
等待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1。
所需申请材料
个人身份申请资料
职工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龙卡/住房公积金卡
配偶身份证,配偶公积金龙卡、夫妻关系证明(如申请提取配偶公积金)1
租房申请资料
经济租赁房
天津市经济租赁房合同
招租补贴领取通知单1
市场租房
《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天津市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租赁房屋房地产权证或承租转租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1
注意事项
租房提取登记手续应由承租人本人办理,申请提取配偶公积金时,双方均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业务4。
资料齐全且审核无误的情况下,当场即可办理。如需核实、核查事项或资料,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4。
通过以上信息,您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天津市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详细流程和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