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买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缴存要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不得脱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1。
行为能力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
经济能力要求: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1。
相关文件要求: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1。
首付款比例要求:首付款比例符合中心规定(现行政策为不低于20%)1。
抵押条件要求: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条件1。
二手房贷款申请时间要求:申请二手款的,且需在产权过户前申请1。
商转公贷款相关要求
须取得该套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商业贷款银行须为建行、工行、农行、交行、贵阳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须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提前结清贷款,且其贷款房屋须符合办理抵押变更的条件1。
如该笔商业贷款已办理委扣的,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需取消委扣1。
家庭贷款情况要求:缴存职工家庭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两笔(含)以上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
其他条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1。
二、特殊情况相关条件
公积金缴存开户时间不足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时间不足12个月的申请人,需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
借款人配偶为省直中心缴存职工:借款人配偶为省直中心缴存职工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超过60%的,提供相应收入补充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
异地贷款:异地贷款的,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