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优惠政策概述

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相比原来的25%税率,降低了40%1。

“两免三减半”政策:在特区内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

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对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导致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进行加速折旧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50%的比例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1。

人才优惠政策

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较高1。

高薪专业人才补贴:针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根据年薪总额提供相应的补贴4。

其他优惠政策

认定补贴: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企业可享受各区相应的认定补贴1。

股份代办系统资助: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可获得最高180万元的资助1。

新三板上市优先: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之一,享有优先批准上市的权利1。

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人才以及其他方面享有多项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旨在促进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