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创业贷款办理流程

一、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申请者一定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1。

申请者必须有中国居民身份证或户籍1。

申请者还要注意看看自己是否信用良好,是否有偿还本息的能力1。

通用材料准备相关条件

需提前准备好包括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等2345。

二、申请流程

材料准备与论证

申请人准备好贷款所需的材料,如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财产证明、担保材料、贷款需要的相关协议、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权属凭证、抵押物估价报告等3。

申请人持开业计划书或贷款项目书向贷款担保推荐机构提出论证要求,论证通过后可以申请领取《开业贷款申请书》345。

推荐与身份确认

当论证通过、推荐机构认为符合开业贷款要求时,会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推荐意见栏签署推荐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也会对申请人提出咨询意见,退回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245。

申请人持《开业贷款申请书》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身份确认,确认后机构在《开业贷款申请书》上签字盖章345。

银行受理与审核

申请人带上准备好的相关材料及《开业贷款申请书》前往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3。

银行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开业指导服务中心。银行从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做出贷款审核意见,并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银行审核意见栏填写意见,报送开业指导服务中心。如不同意贷款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提出咨询意见245。

办理贷款手续

受理银行获得贷款担保意见后,即可在五个工作日内按银行信贷规章制度要求,办理贷款人的个人(或单位)担保手续和贷款手续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