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州商转公贷款所需资料

现有基础材料:

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个人信用报告、一手房原合同、不动产权证、原个人商业性购房借款(含抵押)合同、商转公贷款银行名下的还款借记卡1

以变更抵押登记的方式办理的材料:

须向原贷款银行申请出具《结清贷款承诺函》1

配偶或直系亲属参与相关认定和测算所需材料:

配偶或者直系亲属(父母)参与收入认定的,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缴存证明;主贷人的配偶正常在省直中心缴存或是现役军官有在部队正常缴存,可以参与贷款额度测算,需出具缴存证明1

办理商转公组合贷款所需材料:

月收入证明1

多子女家庭所需材料:

借款申请人若为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另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1

申报材料的其他说明:

申报材料提供原件;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原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如抵押合同包含在借款合同中的,可不提供抵押合同;以办理住房变更抵押登记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另提供原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结清原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并及时办妥解押手续的《结清贷款承诺函》1

借款申请人具体包括主贷人及配偶、其他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和参与还款人及配偶1

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需面签单身声明1

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可以获取借款申请人的结婚信息的,可不提供结婚证,若数据共享平台查询不到婚姻状况证明或借款申请人对查询结果存在异议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借款申请人为离异未再婚者,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书1

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另提供月收入证明原件各二份,月收入证明应加盖缴存单位公章,该证明开具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1

缴存证明中需体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近6个月的缴存情况1

缴存人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申请之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来认定家庭月收入1

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住房套数查询证明或结果,开具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1

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商转公贷款房屋的房屋抵押情况查询证明或结果,开具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1

借款申请人若为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需另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离婚重组的缴存人家庭,除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外,还需提供子女户口簿、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判决书1

二、洛阳商转公贷款所需部分资料说明

个人信用报告:

应包含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2

不动产登记信息相关资料:

不动产登记信息协查授权查询结果告知单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此项资料是对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公积金系统记载的住房贷款记录、个人信用报告中记载的房产、购房地房产、缴存地房产〈仅指异地缴存职工〉)。具体要求如下:

所有申请人均需填写不动产登记信息协查授权查询结果告知单;

户口为偃师、孟津、吉利、新安、伊川、宜阳、汝阳、嵩县、洛宁、栾川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洛阳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异地缴存职工除上述对应资料外还需提供缴存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个人信用报告中记载的住房贷款房产信息查询结果;

上述房产信息均以家庭为单位(包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出具2

不动产权证书相关:

《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应包含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仅限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证书2

委托他人办理所需材料:

借款申请人或配偶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一式两份2

三、赣州2024年商转公办理所需资料

借款人及配偶相关材料:

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的银行存折(卡)3

贷款相关合同材料:

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3

购房相关材料:

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的购房合同或所购住房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原商业贷款为二手房贷款的不需提供)3

房屋产权材料:

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3

商业贷款还款相关材料:

原商业贷款基本信息及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公积金系统能自动获取的不需提供);一次性结清商业贷款的还款凭证及结清凭证(以结清转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需提供);所购房屋的增值税发票(原商业贷款为二手房贷款的需提供)3

其他材料:

其他必要的申请资料3

四、荆州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住房相关材料:

商贷所购住房的《商品房备案登记合同》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发票(二手房提供契税发票,不提供购房合同)4

贷款合同材料:

商业贷款借款合同4

贷款余额证明材料:

贷款余额证明(申请贷款时不可结清贷款)4

身份证明材料:

借款人与配偶的身份证(父母或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可证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中全户基本情况页或其他有法律效力的材料)和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父母或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也需要提供婚姻证明)4

信用报告材料:

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4

房产证明材料:

借款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证明4

储蓄卡材料:

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一类储蓄卡4

共同还款人相关材料:

共同还款人仅为借款人夫妻双方在我市正常缴纳公积金,且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父母或子女。仅在借款人可贷额度不足,且不超过贷款额度上限时,为进一步提高额度而提供,非必须4

结清证明材料:

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时,“先结清后发放”的借款人提供结清证明;“未结清直接转换”的借款人,提供银行同意结清证明,及差额(商贷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金额差额)还款证明4

五、惠州2023年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材料

申请表材料: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如夫妻双方均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各提供1份5

征信授权材料:

《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原件1份,申请人、配偶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需签名(包括曾用名)并加盖手指模,三证信息需一致5

户口簿材料:

户口簿复印件1份,申请人、配偶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各1份5

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结婚证、离婚证或人民法院判决书、丧偶材料复印件1份,未婚、离婚、丧偶的还需提供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订的《婚姻状况声明书》原件,面谈时填写;丧偶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婚姻状况是“丧偶”状态的提供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订的《婚姻状况声明书》,如常住人口登记卡婚姻状况不是“丧偶”状态的,需提供相关的丧偶佐证材料5

账户相关材料:

申请人供款帐户、收款账户(商转组合的无需提供)复印件1份,账户需提供名下的一类储蓄卡(具体的银行名称及受理范围见中心网站),银行卡复印正反两面(商转组合提供的供款账户需与原商贷的供款账户一致)5

购房合同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复印件1份,办理该笔商转公房屋原《商品房买卖合同》5

不动产权证书材料:

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1份,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核对提交复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原商贷银行公章5

原商贷合同材料:

原商贷《借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复印件1份5

原商贷余额明细材料:

原商贷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明细原件1份,由银行出具的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等(商转组合贷款无需提供)5

提前还款申请材料:

原商贷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申请书复印件1份,经原商贷银行盖章批准(商转组合的申请部分提前还款、商转纯公的申请全部还款)5

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证明还款能力资料(个人实际收入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或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

《收入证明》原件1份(借款人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为工资收入有异议的或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才需提供);

工资流水原件1份,提供近6个月的与收入相符的银行流水账;

个税纳税证明复印件1份,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的需提供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面谈时截图个人所得税app)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