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按揭贷款办理流程

一、满足转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

缴存要求: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同户籍未婚子女)中的任何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的;部分地区如郑州要求借款人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新军转干部及引进的高技术人才除外)15。

信用状况:具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没有违约记录;例如有的地区要求商业贷款还款满一年以上,原商业贷款近24期还款记录违约连续不超过两期或累计不超过四期;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数额较大的其它债务或正在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125。

担保要求:同意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进行担保25。

其他条件:已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原抵押的房产没有其他法律纠纷;原商业贷款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合作银行发放(部分地区要求)15。

二、准备相关资料

个人基本资料:

贷款资信证明(所在单位盖章)13。

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证件13。

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13。

购房资料:

二手房:契证、契税发票、房产证和土地证或土地性质证明;预售商品房:由房开公司担保并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13。

商业贷款资料:

商业银行近两年的还款明细表(银行信贷窗口出具,要求还款信誉良好)1。

商业银行《个人购房借款合同》13。

三、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

事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之前,不要先结清贷款13。

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查

经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再向商业银行申请提前还贷。管理机构会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例如审核是否满足缴存要求、信用状况是否良好等条件13。

银行相关操作

申请由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由委托贷款银行与转按揭借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转账划款等相关贷款手续。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额外的操作,如郑州市,借款人向贷款初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符合贷款条件的,初审人员出具《贷款审批表》;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在贷款复审窗口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借款人持《贷款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在受托银行窗口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和《个人贷款借款》等手续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