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扣除
(一)扣除范围
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4。
(二)主要工作城市定义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4。
(三)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4。
(四)扣除主体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4。
(五)留存资料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4。
(六)特殊情况
合租住房(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4。
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4。
二、贷款利息扣除
(一)扣除范围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实际发生的部分可以扣除35。
(二)扣除标准
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每年12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3。
(三)扣除方式
单独或者共同购买: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婚前各自购买: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对各自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注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
(四)扣除起止时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3。
三、两者关系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只能二选一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