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基础条件

缴存要求

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这是为了确保职工有稳定的公积金缴存记录,体现其还款能力的持续性。例如,职工甲每月按时缴存公积金,在满足连续缴存6个月这个条件后,才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1

住房要求

购买住房为本市普通自住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自住住房强调了住房的用途是用于自身居住,而不是用于投资或其他商业目的。1

二、不同住房类型的特殊条件

购买商品房

销售楼盘已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这一要求是为了确保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够对楼盘进行监管,保障职工的权益。例如,某楼盘A如果想要让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就需要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1

购买二手房

房产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这有助于规范二手房交易中的公积金贷款流程,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公积金资金的安全。3

购买公有住房

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这是根据公有住房的交易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确保公有住房交易和公积金贷款的合规性。3

拆迁安置

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同时需要提供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分户证)及资金结算单等相关材料。这有利于保障拆迁安置过程中公积金贷款的合理使用。3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应属国有土地性质且取得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建、修住房文件。这是为了确保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性和规划性,保障公积金资金用于合规的住房建设项目。1

三、异地缴存职工的条件

杭州户籍职工异地缴存公积金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户籍职工,在杭州市购买首套和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存贷证明和缴存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查档证明,向杭州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视同本地缴存职工,执行杭州市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这一政策方便了在外地工作但户籍在杭州的职工回乡购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2

四、禁止条件

住房套数及贷款情况

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规定有助于防范公积金贷款风险,合理分配公积金贷款资源,优先满足住房需求更迫切的职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