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义

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向在城镇购买、建造或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也称为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商业性住房贷款1。

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方面

贷款对象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要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

需具有稳定的职业以及收入,信用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

要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者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2。

需要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2。

满足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2。

身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方面

本市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外省市居民除身份证、户口簿外,还需提供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或暂住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未满18周岁需提供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1。

必须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能够提供相应的收入和资产证明。收入证明由借款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加盖公司人事章或公章加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户、私营、民营借款人可提供近三个月税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开具的月收入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应提供税单或其他资产证明(银行存单、有价证券、投资证明、房产等)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1。

与卖方签定有效的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1。

支付了规定比例的首付款(一般是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30%)或在贷款银行存入了不低于首付款的存款1。

贷款人年龄在18 - 65周岁,不同年龄所贷款年限的限制有所不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