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相关情况
一、贷款额度计算的基本规则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还款限制: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若有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其缴存基数可以累加123456。
购房款差额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12345。
二、不同申请主体的最高额度
个人申请: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12345。
共同申请: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12345。
三、特殊情况的额度调整
如果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也要符合前面提到的其他条件,如还款限制和购房款差额限制等4。
四、其他影响贷款额度的因素
缴存情况: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需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等情况可能影响贷款额度)6。
家庭贷款情况: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才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若存在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可能无法申请或者影响可贷额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