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属公积金贷款条件
基本条件
在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并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1。
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1。
离退休职工的特殊条件
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同样可以申请贷款1。
购房资格要求
借款申请人需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并且申请贷款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3。
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计算
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4。
对于已婚者,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4。
贷款期限规定
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4。
首付比例和担保要求
首付比例
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4。
担保要求
对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应与开发企业签订阶段性担保协议。
对于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采用抵押担保方式,完成抵押登记后发放贷款4。
其他注意事项
贷款记录要求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3。
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3。
个人身份和婚姻关系证件要求
提供个人身份资料、军官证、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须每个共有权人提供。
婚姻关系证件,未婚者不提供3。
还款银行卡要求
建议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作为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3。
以上就是北京市属公积金贷款的主要条件和相关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