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属公积金贷款条件

基本条件

在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并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1。

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1。

离退休职工的特殊条件

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同样可以申请贷款1。

购房资格要求

借款申请人需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并且申请贷款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3。

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计算

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4。

对于已婚者,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4。

贷款期限规定

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4。

首付比例和担保要求

首付比例

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4。

担保要求

对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应与开发企业签订阶段性担保协议。

对于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采用抵押担保方式,完成抵押登记后发放贷款4。

其他注意事项

贷款记录要求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3。

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3。

个人身份和婚姻关系证件要求

提供个人身份资料、军官证、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须每个共有权人提供。

婚姻关系证件,未婚者不提供3。

还款银行卡要求

建议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作为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3。

以上就是北京市属公积金贷款的主要条件和相关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