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按揭贷款房子的售卖方式
一、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适用情况: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所剩贷款数目不大时较为适用。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 - 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而进行下一步交易。不过,买卖双方需要先去了解银行是否对提前还贷有要求。如果买家的首付款小于未还清贷款额,卖家也可以与买家商量提高首付、适当降价的方式协商完成。1
二、转按揭(将贷款转移到买家身上)
转按揭定义: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时,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即出售有贷款的房子,将房子的按揭转给买方,让买方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贷款。
手续流程: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买方、卖方、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
买方交纳房子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买方的贷款银行将首付款付给卖方。
限制情况:转按揭手续流程相当复杂,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的情况,这种方法在使用中受到很多限制,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2
三、再次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操作方式:假设以上两种都行不通的情况下,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或者资金监管机构申请抵押贷款,以结清按揭贷款。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但是需要支付利息或者手续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