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缴存相关条件

缴存时长与状态

若购买非政策性住房,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3。

借款申请人申请借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也可申请,但要满足其他相关条件24。

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也符合缴存方面的条件要求13。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1。

二、购房相关条件

购房资格与用途

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并且申请贷款是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24。

三、贷款记录与住房拥有情况相关条件

首套房情况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24。

二套房情况

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24。

多套房情况

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24。